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哈尔滨复诊的最新通告,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,为确保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将最新通告内容公布如下:
通告背景
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,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复诊政策进行了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、门诊就诊流程
(1)患者需提前通过医院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预约挂号,预约成功后,按照预约时间到院就诊。
(2)患者进入医院时,需佩戴口罩,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、健康码查验和流行病学史询问。
(3)患者就诊时,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,减少交叉感染风险。
2、住院患者管理
(1)住院患者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入院后进行隔离观察,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转入普通病房。
(2)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配合医院进行体温检测、健康码查验和流行病学史询问。
(3)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佩戴口罩,保持个人卫生,不得随意离开病区。
3、院外治疗
(1)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,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院外治疗。
(2)患者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按照医生要求进行居家隔离观察。
(3)患者及家属需配合社区进行健康管理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及时就医。
4、疫苗接种
(1)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,请广大市民按照社区安排,积极接种。
(2)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,请广大市民提高认识,主动接种。
温馨提示
1、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勤洗手、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离。
2、如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请及时就医,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的旅行史和接触史。
3、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维护社会稳定。
4、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,确保医疗安全。
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,及时调整复诊政策,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、便捷的医疗服务,在此,提醒广大市民关注官方通告,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共同守护美好家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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