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不断加强,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成为重中之重,玉溪市发布了最新的禁渔通告,旨在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,维护水生态平衡,以下是玉溪市最新禁渔通告的详细内容:
禁渔时间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和《云南省渔业资源保护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玉溪市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,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禁渔期。
禁渔范围
禁渔期期间,玉溪市全市范围内的江河、湖泊、水库、渠道等水域均实施禁渔。
禁渔对象
禁渔期内,禁止所有单位和个人从事捕捞、采捕、捕捞辅助性作业等渔业活动,禁渔对象包括但不限于:
1、鱼类:鲢、鳙、草、鲴、鳜、鲟、鲑、鲇、鲴、鲤鱼、鲫鱼、黄颡鱼、鲢鱼、鳙鱼、草鱼、鲢鱼、鳙鱼、鲤鱼、鲫鱼、黄颡鱼、鲟鱼、鲑鱼、鲇鱼、鲴鱼等。
2、其他水生生物:虾、蟹、贝类、甲壳类、两栖类、爬行类等。
禁渔措施
1、严禁使用电鱼、炸鱼、毒鱼、药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。
2、严禁使用禁用的渔具、渔法进行捕捞。
3、严禁在禁渔期内进行捕捞辅助性作业。
4、严禁在禁渔区内从事垂钓、捕捞等活动。
法律责任
违反禁渔规定的,由渔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,具体包括:
1、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
2、没收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和渔具;
3、没收非法捕捞的渔船;
4、对违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;
5、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社会监督
广大人民群众是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积极参与者和监督者,如发现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,请及时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举报。
宣传教育
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禁渔期宣传力度,提高广大渔民和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,共同保护水生生物资源。
玉溪市此次发布的禁渔通告,充分体现了政府对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重视,禁渔期的实施,有助于恢复和改善水生生物资源,维护水生态平衡,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,让南宫c7问鼎app网站共同遵守禁渔规定,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贡献力量。
以下为禁渔通告全文:
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期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通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和《云南省渔业资源保护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,维护水生态平衡,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,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禁渔期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禁渔时间: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。
二、禁渔范围:全市范围内的江河、湖泊、水库、渠道等水域。
三、禁渔对象:包括但不限于鱼类、虾、蟹、贝类、甲壳类、两栖类、爬行类等。
禁渔措施
1、严禁使用电鱼、炸鱼、毒鱼、药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。
2、严禁使用禁用的渔具、渔法进行捕捞。
3、严禁在禁渔期内进行捕捞辅助性作业。
4、严禁在禁渔区内从事垂钓、捕捞等活动。
法律责任
违反禁渔规定的,由渔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,具体包括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没收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和渔具;没收非法捕捞的渔船;对违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社会监督
广大人民群众是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积极参与者和监督者,如发现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,请及时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举报。
宣传教育
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禁渔期宣传力度,提高广大渔民和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,共同保护水生生物资源。
特此通告。
玉溪市人民政府
2023年3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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