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,扶贫工作一直是政府关注的重点,南宁市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,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,本文将为您解读南宁城乡低保的最新政策及相关信息。
南宁城乡低保政策概述
1、城乡低保对象
南宁市城乡低保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
(1)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;
(2)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失业保险期满仍未就业,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居民;
(3)因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,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居民。
2、城乡低保标准
南宁市城乡低保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逐年调整,南宁市城乡低保标准如下:
(1)城市低保标准:每人每月900元;
(2)农村低保标准:每人每月630元。
3、城乡低保待遇
南宁市城乡低保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项:
(1)基本生活费:按照低保标准发放,用于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;
(2)医疗救助:对低保对象中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,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医疗救助;
(3)教育救助:对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、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,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教育救助。
南宁城乡低保最新政策及信息
1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
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,南宁市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,预计从2023年起,城市低保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,农村低保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。
2、优化低保申请流程
为进一步简化低保申请流程,南宁市将实行“一站式”服务,提高办事效率,申请人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请低保:
(1)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;
(2)通过南宁市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;
(3)委托村(社区)工作人员代为申请。
3、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
南宁市将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,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、财产等情况进行定期核查,确保低保政策的精准实施。
4、推进“互联网+低保”服务
为方便群众申请低保,南宁市将推进“互联网+低保”服务,实现低保申请、审核、发放等环节的线上办理,提高服务效率。
南宁市在城乡低保工作中不断优化政策,提高低保标准,加强动态管理,为困难群众提供有力保障,在新的发展阶段,南宁市将继续关注民生,加大扶贫力度,让更多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。
注:本文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及信息以南宁市官方发布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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